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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飞鹿股份(30066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2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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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4,680,584.33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其中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1,700,200.00元,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980,384.33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762号)文核准,飞鹿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9,24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59.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8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 6月 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年 6月 7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SZA30397)。
公司经2016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3月6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按项目计划负责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情况 |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
14,237.00 |
14,237.00 |
已备案 |
株环评[2016]7号 |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 |
5,199.46 |
2,550.15 |
株荷发改[2016]118号 |
湘环评[2013]1号 |
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
3,997.51 |
- |
株荷发改[2016]117号 |
湘环评函[2015]41号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 |
- |
- |
合计 |
31,433.97 |
16,787.15 |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需要,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2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4,737.23万元,本次拟置换4,170.02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2,980,384.33元,本次拟置换2,980,384.3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SZA30416)认为:飞鹿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6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4,737.23万元,本次拟置换4,170.02万元。具体投入和置换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主体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已投入自筹资金 |
需置换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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