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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飞鹿股份(3006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6-27 12:00
- 访问量: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飞鹿股份,证券代码:300665)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2017年6月27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52.79倍,且累计换手率达34.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未来经营业绩波动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轨道交通行业,受国家基础建设投资波动影响较大,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比2015年上升21.93%,2015年比2014年下滑10.86%;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2015年上升24.84% ,2015年比2014年下滑10.38%。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呈现一定的波动性。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在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地位的同时,将加大对风电装备、核电电力设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和航天、军工、石油石化设施等其他机械设备表面防腐领域及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民用建筑等混凝土防水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将逐步增强,但如果未来国家轨道交通领域基础建设放缓甚至停滞,或未来轨道交通行业技术设计标准发生变动导致产品需求变动,亦或公司未来在新兴市场领域拓展未能取得有效进展,则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波动甚至大幅下滑的风险。
2、市场开拓风险
为提升公司业务综合竞争力并实现公司快速发展,公司计划在巩固轨道交通装备防腐涂料领域和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涂料领域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风电装备、核电电力设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和航天、军工、石油石化设施等其他机械设备表面防腐领域及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民用建筑等混凝土防水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虽长期从事专业防腐、防水涂料业务生产经营,具有丰富的产品生产、研发、销售经验,但在上述新领域中进行大规模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经验需要进一步积累,公司能否在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市场开拓未取得预期效果,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13,458.78万元、15,604.22万元和19,776.64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4.04%、56.22%和59.63%,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98%、41.35%和45.75%。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虽然主要欠款单位为国有大型企业,出现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不排除因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而导致到期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若无法顺利收回应收账款,公司将遭受较大的坏账损失,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此外,如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增长,则可能因此降低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增加财务费用,从而对公司资金周转和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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