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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020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分类: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7-24 12:0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2017-020飞鹿股份(300665)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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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8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8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89—20178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81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8915:00201781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8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8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469号飞鹿股份公司行政大楼4楼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于20177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178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办(210)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8417:00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函 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通信地址:

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469号飞鹿股份公司行政大楼4楼会议室)

邮编:412003

联系人:易佳丽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佳丽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联系邮箱:zzfeilu@zzfeilu.com

联系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469号飞鹿股份公司行政大楼4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412003

七、备查文件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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