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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6飞鹿股份(30066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分类: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8-2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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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7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周艺女士、独立董事徐伟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块形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块形状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每年叁万玖仟陆佰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陆万捌仟元(含税),自2017年8月份起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与拟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块形状的核查意见》;
5、保荐机构《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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